2023-05-11 16:13:16
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理事会是经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批准、由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发起组建的咨询议事服务机构,由全国社会各界,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关心支持中国人民健康事业发展、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。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在力支持,现制定对参加单位的服务细则。
一、综合服务
1. 颁发“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理事会”相应职位的铜制牌匾及证书;
2. 优先参加由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组织的各种会议、考察及交流、合作活动;
3. 优先享有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提供的免费宣传及广告服务;
4. 每月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上刊登参加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;
5. 可以作为成员单位派代表参加有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。
二、分类服务
1. 理事单位
(1)全年赠送理事单位5次信息;
(2)免费赠送全年杂志2份;
(3) 广告、专版价格在统一优惠基础上给予10%优惠;
(4) 优惠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,如研讨会、展览会、商务考察、主题论坛年会等;
(5) 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上开办“理事单位风采”专栏,优惠刊登理事及理事单位的工作成绩、企事业形象和品牌宣传;
(6)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提供5次宣传;
(7)应理事会单位要求,免费提供有关法规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2. 常务理事单位
(1)享有理事单位可以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;
(2) 免费参加理事会驻杂志社组织的各项活动,如研讨会、展览会、商务考察、主题论坛年会等;
(3)赠送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2页面,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广告发布;
(4)在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宣传意念形象及产品、技术10次;
(5)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3. 副理事长单位
(1)可以享有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;
(2)参与决策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安排;
(3)赠送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3页面,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、技术广告发布;
(4)享有整体形象包装、市场开发策划及系统公关的全套免费服务;
(5)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,提供单项特殊服务。
4. 理事长单位
(1)享有以上各项服务内容;
(2)可以免费成为一次全国性社会公益活动的协办单位,由媒体给予宣传报道;
主管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
主办单位: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
出版单位: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社
社 长:张 周
主 编:祝开思
出版周期:半月刊
出版地址:北京市
语 种:中文
开 本:16开
创刊时间:1988年
国内刊号:CN11-4917/R
国际刊号:ISSN 1672-0369
国内邮发:82-503
国外发行:SM1714
发行范围:国内外统一发行
电 话:010-63510974
网 址:www.zgmkyx.com
邮 箱:zgmkyx@163.com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3号
邮 编:100050
定 价:每期30元,全年72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