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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理事会服务细则

2023-05-11 16:13:16

  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理事会是经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批准、由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发起组建的咨询议事服务机构,由全国社会各界,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关心支持中国人民健康事业发展、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。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在力支持,现制定对参加单位的服务细则。

一、综合服务

  1. 颁发“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理事会”相应职位的铜制牌匾及证书;

  2. 优先参加由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组织的各种会议、考察及交流、合作活动;

  3. 优先享有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提供的免费宣传及广告服务;

  4. 每月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上刊登参加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;

  5. 可以作为成员单位派代表参加有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。

二、分类服务

  1. 理事单位

  (1)全年赠送理事单位5次信息;

  (2)免费赠送全年杂志2份;

  (3) 广告、专版价格在统一优惠基础上给予10%优惠;

  (4) 优惠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,如研讨会、展览会、商务考察、主题论坛年会等;

  (5) 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上开办“理事单位风采”专栏,优惠刊登理事及理事单位的工作成绩、企事业形象和品牌宣传;

  (6)在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提供5次宣传;

  (7)应理事会单位要求,免费提供有关法规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
  2. 常务理事单位

  (1)享有理事单位可以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;

  (2) 免费参加理事会驻杂志社组织的各项活动,如研讨会、展览会、商务考察、主题论坛年会等;

  (3)赠送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2页面,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广告发布;

  (4)在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宣传意念形象及产品、技术10次;

  (5)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
  3. 副理事长单位

  (1)可以享有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;

  (2)参与决策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安排;

  (3)赠送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3页面,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、技术广告发布;

  (4)享有整体形象包装、市场开发策划及系统公关的全套免费服务;

  (5)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,提供单项特殊服务。

  4. 理事长单位

  (1)享有以上各项服务内容;

  (2)可以免费成为一次全国性社会公益活动的协办单位,由媒体给予宣传报道;

中国民康医学

主管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
主办单位: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
出版单位:《中国民康医学》杂志社

社  长:张 周
主  编:祝开思

出版周期:半月刊
出版地址:北京市
语  种:中文
开  本:16开
创刊时间:1988年

国内刊号:CN11-4917/R
国际刊号:ISSN 1672-0369
国内邮发:82-503
国外发行:SM1714
发行范围:国内外统一发行

电  话:010-63510974
网  址:www.zgmkyx.com
邮  箱:zgmkyx@163.com
地  址: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3号
邮  编:100050
定  价:每期30元,全年720元。